2010年6月2日,海南省医疗救助基金会“惠民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第二批资助评审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依据相关评审规则要求,有112名贫困甲状腺疾病患者符合“惠民医疗救助专项基金”资助条件,获得“惠民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第二批资助,此批资助款共计252053.85元。至此,共计已有留医于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海南省惠民医院)的来自五指山市、乐东县、保亭县、白沙县等4个市、县的225名贫困甲状腺疾病患者获得海南省医疗救助基金会“惠民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的资助。
本次审定资助的受助贫困患者名单已在海南省医疗求助基金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拨打惠民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办公室电话:0898-66236195,66105647;如无异议,公示三天后,海南省医疗救助基金会将正式向受助患者就诊医院(海南省惠民医院)寄发资助告知书,并按有关程序履行资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