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4日,海南省医疗救助基金会通过海南省民政厅审核,并获得由海南省民政厅颁发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和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进一步明确了医疗救助、救灾、助学等三大慈善业务范围。
根据新颁布的《慈善法》规定,所有社会组织必须按照新的规定进行审核。我基金会作为慈善组织成立至今,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基金会理念,在多慈善项目中皆获得了优异成绩。
基金会成立8年来,一共支付善款1200多万元,让1000多患者获得救助。其中,万科基金开展的“贫困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助”项目中,成功救助心脏病儿童患者160人。在中央财政的97万元基金中成立的贫困儿童烫伤救助项目,让300多烫伤儿童受益。联同广东天伦集团设立了“天伦爱心基金”,基金定向运用于贫困患者心脏瓣膜病治疗救助项目,成功地救助了30多个家庭。
在“起来”系列项目中, “站起来”骨科慈善救助项目让蔡汝弟、杨军海等13名贫困患者可以走路,成为一个媒体高度关注的慈善项目;“亮起来”项目帮助贫困学生进行恢复视力的检查、治疗(含激光手术)、配镜等,至今已有2名贫困学生接受激光治疗手术,已有115名贫困学生配了近视眼镜;“传起来”民间单方扶贫项目把中医书传给贫困地区及乡村医生,推进了挽救海南民间中医,更便于老百姓在日常中可以用简单的单方治疗小病。
基金会各品牌项目的开展皆得到了志愿者和媒体的大力支持,纷纷助力推广。基金会理事长朱继法表示,未来也将会在《基金法》的规范下,继续以公开透明的宗旨开展慈善项目,让更多的海南贫困人口获得救助,为政府分忧解难。
(文:基金会 王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