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益资讯 > 公益资讯 > 正文
个人公益捐赠抵税
2025/4/23 10:04:11

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政策,个人公益捐赠可以在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税前扣除,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关流程。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抵扣比例
1. 一般情况:扣除限额为当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例如,若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最多可抵扣3万元。
2. 特殊情况: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对下列机构的捐赠支出,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
  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
  红十字事业
  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
  农村义务教育
  教育事业
  地震灾区
  (注:现金捐赠不得扣除)

实际案例说明
小李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100万元
捐赠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45%-18.192=26.808万元
捐赠7万元后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变为(100-7)*35%-8.592=23.958万元
比捐赠前少缴纳税金2.85万元。

抵扣条件
1.捐赠对象合法性  
必须通过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机构(如慈善基金会、红十字会等)进行捐赠,直接向受助者或非认证机构的捐赠不可抵扣。
2.凭证要求  
需取得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票据需包含捐赠金额、受赠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3.时间限制
票据开具日期需与捐赠年度一致。例如,2024年的捐赠若在2025年开具票据,则只能在2025年汇算清缴时抵扣,无法追溯至2024年。

操作流程
1.获取捐赠票据  
通过平台申请:如在腾讯公益、支付宝等平台捐款,可通过平台“捐赠票据”栏目在线申请电子票据。
直接联系受赠机构:若平台无法代开,需联系受赠方的公募机构申请票据。
2.填报个税扣除信息 
在“个人所得税”APP中: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 选择“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 填写受赠单位统一信用代码、捐赠凭证号及金额。
系统自动计算可扣除额度,超过30%部分需手动调整。

注意事项
1.票据时效性   
若跨年度开具票据,需注意抵扣对应年份。例如,2024年捐赠但2025年开票,只能用于2025年汇算清缴。
2.超额捐赠处理  
超出应纳税所得额30%的捐赠不可结转至后续年度抵扣。
3.核实机构资质  
捐赠前需确认受赠机构是否在财政部公布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内,可通过税务部门官网查询


关于我们
海南省医疗救助基金会于2008年7月正式成立,作为成员单位参与到”海惠帮”的建设中,主管单位为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是全省唯一的医疗类5A级慈善基金会。
我会致力于汇集社会善心,集聚社会力量,为海南省困难患者提供大病医疗救助,减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如果您或者您身边的人需要医疗上的救助,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每一次求助,都是我们在医疗救助道路上前进的不竭动力!


救助热线: 0898-65347350

合作热线: 13876306210(汪秘书长)

海南省医疗救助基金会